Monday, July 16, 2007

灰濛濛

那是雪替我挑的,
"這好看," 她堅持.


那是特別的.
因為不是我原本喜歡的.
不是模特兒的我,
並不習慣穿自己不喜歡的東西.


但一星期五天,每天十小時.
它們跟我的影子最接近.
形影不離.
後來我也就覺得它們好看了.

我走路用力,才幾個月木造的鞋踵就報銷.
我跑到上環找路邊的小檔給補好.
又過了一年.兩邊和鞋尖都找到短短的裂口.
灰濛濛的,
我也看得出它們的疲憊.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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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買一雙新的,我花了許多時間去找.
一看見就喜歡的那一雙,不划算.
我覺得,不捨得.

今天我有很多很多工作,很累.
但我突然非常討厭"下班後我應該回家工作"這念頭,
結果我花了大半晚,
買了那對毫不划算的鞋子.

我在車上換上新鞋子.
讓它們跟我一起,從現在開始走.
舊的我放在後座.
沒有立刻丟掉.
它們較特別,
我也覺得,
不捨得.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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